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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章 武府刑领事驳审详

 

  2月初8日那天,睹按察交办了公务卸任,新按察袁老爷上任。于本月18日,案察袁大人、武昌知府李大人、刑厅李大人,拜访在一起议事。坐好以后,袁按察面谏两位大人:“汉川黄元玉毒害官员一案,我在详细审问之前问过官府审案的情况,已经有很多疑点,现在根据武昌官府,汉阳府刑厅审案的情况,如果说县官是中毒,他最亲的夫人和孩子为什么缄默不发一言。如果对每个差役都行贿,那为什么独独县官的亲信许上进没有被行贿。这两种推论确实有道理。唯独前任审案的官员审出有毒,却不问毒从哪里来;说是谋杀,但是不追究主谋作案的原因。武断地要杀九人,这就说明在审讯时有很大的疏忽,且案发当天张大治县官喝过茶以后,在腹痛的时候,喝两碗绿豆汤,果真是为了解毒吗?刘成柏被阻拦不准回家,熊正先招见张四狗,但张四狗没有到,这是什么意思呢?把他们陷入监狱的,应该问县官死的那天是不是真的中毒。如果是就该为张县官伸冤昭雪,不是就该放人。而采、鼎因为私仇挑衅而互相陷害,上进想借此勒索敲诈没有成功反而诬陷,你们应不应该拟定他们三人的绞刑,这是关乎生死的重大案情,只有你们两个官员一起审理清楚才可以定案。两位李老爷领了按察司口令。
  第二天,他们带着人犯来到武昌府,城隍神庙前审案。审了一天,审后得知是采,鼎,许上进诬陷黄元玉等人。一个是因为想报私仇,一个是因为勒索贿赂没有成功,就诬陷黄族人毒死县官,恐怕诬陷的话语不合事实,就捏造小棺绳绞张知县,又怕计谋不成功,就一并诬陷所有的差役和张四狗,还有府衙的医生。追不到汪化海医生的赃物,就诬陷说是张县官的儿子把赃银拿去了,又说县官的妻子受贿并且知道所有的事情。以此一网打尽。如果旁边有人不服发出啧啧声就以受贿知情加罪。丈夫的事情最清楚的莫过于他的妻子和儿子,借着县官死于衙内,妻子、儿子逃脱不了责任,只好因为忌讳而隐瞒事情真相。今天假设县官死在外面,如果稍微有中毒的迹象,就会明目张胆的为丈夫或父亲报仇,又怎么会因为一些细小的贿赂而变心呢!况且县官与夫人是结发夫妻,儿子又有两个,一个 42岁,一个28岁,如果他们不报杀害自己的父亲和丈夫的仇恨,岂不终生感到遗憾,难道他的妻子儿子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对县官不是忠心的,难道只有奸恶的采、鼎和不正派的许上进才忠于县官吗?这是没有道理的!况且县官的死是否因中毒尚未确定。即使是中毒也没有事实证据。既说是菜肴的毒,又说是酒里的毒,又是断肠草,又说是银油子。随口说说,随笔写写,都没有根据。又根据汪化海说,县官三膈多火,脾胃不舒服,又常常服用大附子,所以常犯胃火。招供道:县官最近大小便不通,而且病情严重,可知原本就有疾病,并非中毒所至,且断肠草和银油子不会导致大小便不通,服用这两样东西以后即刻便会死去,又怎么会等到两天以后呢?另外,县官死的时候胡须和头发都变白了,我生平从未见过中毒会出现如此症状,至于唇舌起泡,口鼻流血,后来又严格审讯了陈善道等人,他们坚持说没有看见。又招供说县官已经知道有毒,但却没有任何言证物证可以证明。如今查其药方,没有一种是供解毒之用,而绿豆汤又不是解毒的良药,汪化海说县官经常这么用,于是就用绿豆汤解毒,这是没有根据的说法。若审出本来就没有中毒,又为什么要质问毒的由来,本来就不是谋杀,又怎样去追究主谋?汪化海的一百两银子,既无赃证,又无人证。刘成柏,董思训各二十两,熊正先、陈道善各十六两,以及岳容、林么儿等,都是家里的人变卖田产交纳“赃银”,真是栽赃难辨,老天都感到悲伤。即使元玉果有欺隐,也不必有死罪。如果说是毒杀,但刘成柏等人,都说县官吃后,各随从都一同吃了均安然无恙,这就说明没有下毒。若是仓促毒杀县官,而花钱买通各衙役,如此花钱买贿,而没有一人争多嫌少,况且如此花钱买通人,而唯独吝啬一个有权的官吏,一个教官,这难道合情理呢?众犯人招供杨教官是听张四狗说的,张四狗是听曾采、曾鼎之言,而曾采、曾鼎又是以许上进为指使,许上进又依杨教官为实证,辗转罗织,都成风影,大概毒官的事就是这样形成的。采、鼎不过是想报黄家之恨,上进不过是想得黄家之贿,继而竟成骑虎难下之势,如疯狂之狗,只有乱咬人。今此番仔细查勘,实为本案揭破大疑。曾采、曾鼎一惯盗窃,多次被法办而不悔改,许上进三次违宪,今又越狱而逃 ,都是穷凶极恶的行为,这样人诬陷别人是可想而知的,又为什么还喋喋不休为之争辨呢?黄元玉等人因为丈湖所引起的这件冤案,导致县官死于乡野,依照法律拟判杖刑,元龙当时不在家,应于免罪。其余衙役刘成柏等,亲见县官病后,不劝其回衙,以致举目无亲,含恨而死,也应杖惩。采、鼎、上进捏造疑案,连累四人死亡,九人拟判死刑,十四人发配,因而牢监多年,神人共愤,判其绞刑都不为过。请按察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