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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汈汊黄氏《雪冤录》

 

作者:湖北汉川黄氏

译文:黄宣传(又名黄修权 /系湖北日报高级记者)

黄宣和(又名黄修和 /应城市水利局办公室)

黄诚琼(江夏黄氏主编)


  注:此篇文章所有权由作者所有。任何单位(如拍电视)须经作者本人同意。

 

雪冤录序

 

  雪冤录,原名辨冤录,冤在何处?冤在百姓杀官的事。百姓怎会杀官?太冤枉啦!因为受冤枉而酿成一场大的悲剧,入大狱,坐大牢,真正有口难辩,导致含冤10多年,灾祸范围扩大整个家族遭到严刑。受冤屈的黄氏家族虽然想申冤,但怎么也伸不白。前人为伸冤,置生死于不顾,他们气吞山河的气概,豪迈的言辞,令人敬佩;他们不甘心含冤而坐以待毙,所以称辩冤录。冤屈最终得到平反昭雪。后来将整个事件经过记录下来,一代人接着一代人抄写,家族中一代又一代的先祖们,都把辨冤录三个字铭刻在心,300多年来,没有人对此进行修改。到民国十年冬天,(黄氏)家族续谱即将完成时,家族中有人谈起整理辨冤录这件事。于是,我被推举参加整理和修订。由于人情事务缠身,只得利用寒暑假才整理完成。于是更换今名,乍听起来有些困惑。但无论如何,我们仍为先祖的冤屈得到澄清而感到庆幸。古往今来,你觉得你受了冤屈要为自己辩护,对方也在为自己辩护,但莫须有的罪名自古以来就有记载,埋藏在地下的冤屈不知有多少。有些受到冤屈的尽管在申诉,最终冤屈未能得到澄清。纵观我们先世的冤案,发生在明末天启六年(1626年),直到崇祯九年(1636年)才得以真相大白,前后长达十年之久,案中所涉及到的所有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煽风点火的小人,个个投案自首,有的降职,有的发配,最终是拔散乌云,重见天日。我们信守上天是公道的,国法是威严的,黄氏家族也为之扬眉吐气,为家族雪洗清白。以后,黄氏家族的世世代代不在为前人的事鸣不平而寻求报复,至此为止。要是仍然借辨冤之名,把冤屈当作一个悬而未明的冤案,有待进一步申诉,是不宜提倡的,这样会有伤列祖列宗的心。这就是我把辨冤录更名为雪冤录的理由。并以此作为序言。
                         民国十二年3月(1923年)黄人杰养莹氏序于鄂垣第一中学校

 

族人于民国三十七年为雪冤录作联

 

  唸昔先人子替父狱弟代兄刑遭冤时孝友堪名千古;昭兹来许业绩数朝飬官万户守成者汉诬应切寸哀。

上卷
  第一章 黄鹗家大闹生日
  第二章 地邻人家夜劫黄鹗家
  第三章 义兴等人报盗窃案
  第四章 刘粮铺审盗杖配
  第五章 杨教官儒学斗誓
  第六章 曾采鼎贿买元哲
  第七章 曾采鼎出首湖洲
  第八章 黄族人间谈异事
  第九章 许上进禀丈汈汊湖
  第十章 张知县陡死庙中
  十一章 汪化海迎尸回衙
  十二章 许上进附和毒官
  十三章 杨教官主谋首毒
  十四章 邢推官拿毒官犯
  十五章 许上进整官报文
  十六章 黄瀛等愿替父受刑
  十七章 张公子寄书侍郎
  十八章 张侍郎劝嚷教官
  十九章 众犯人聚哭府堂
  二十章 邢推官一讲毒官
  二一章 沈秀才不附公呈
  二二章 黄元廪哭问化海
  二三章 邢推官再讲毒官
  二四章 邢推官三讲毒官
  二五章 邢推官四讲毒官
  二六章 邢推官劝知县私访
  二七章 三委官私访回详
  二八章 邢推官五讲毒官
  二九章 两刑厅扼重化海
  三十章 邢推官诱役忍赃
  三一章 杨教官编拟斩徒
  三二章 成柏等冤赔赃银
  三三章 巡典司清丈加膳
  三四章 众姓乘隙管湖洲
  三五章 黄元廪支散湖洲
  三六章 采鼎等谋陷元廪
  三七章 向爱还出首毒官
  三八章 堂濂葵拖死牢中
  三九章 元龙妻建坛雪恨
  四十章 曾守道驳推官
  四一章 赵知府嗔喊偏
  四二章 武德府会审毒官
  四三章 两院批又到邢琦
  四四章 阮拱伯叱脱汴锁
  四五章 邢推官详定斩徒
  四六章 邢推官见妇说梦
  四七章 张公子扶柩归家
  四八章 两知府详审毒官
  四九章 守巡道依详会审
  五十章 庄按察详实毒官

下卷
  五一章 小兴儿送信闯汉
  五二章 姚抚院批究药性
  五三章 阮拱伯劝琦离省
  五四章 故知县打死邢琦
  五五章 黄元廪独不贿医
  五六章 黄元凤问卜求计
  五七章 黄元廪安排诉讼
  五八章 松树下望拜书生
  五九章 四班人状告刑厅
  六十章 黄元廪恢复湖洲
  六一章 四少年出省告状
  六二章 告状人路逢匪类
  六三章 抚按院两班进纸
  六四章 魏抚院批四可疑
  六五章 赵知县查访审详
  六六章 白按院批仰刑厅
  六七章 黄元玉喜报双喜
  六八章 刘罗厅审拟详复
  六九章 按院司批厅复审
  七十章 府刑官审拟反坐
  七一章 许上进出狱逃走
  七二章 武府刑领事驳审详
  七三章 黄元廪拾银与仇
  七四章 穗桂王催比欠膳
  七五章 赵知县两详冤欠
  七六章 魏都爷饬丈便题
  七七章 汪化海血书寄归
  七八章 魏白院会书入奏
  七九章 胡刑部奉旨移咨
  八十章 奉圣旨缉拿上进
  八一章 许上进吉安捉获
  八二章 辜有任书愧上进
  八三章 许上进拜求采鼎
  八四章 上进子诓吓众姓
  八五章 本府尊三详冤情
  八六章 府刑县详审录册
  八七章 唐宋院合疏具奏
  八八章 张典史领牌自缢
  八九章 胡刑部题奏释冤
  九十章 奉圣旨缉拿教官
  九一章 杨于鼎囚笼进京

  九二章 元玉等奉旨归家
  九三章 许上进同采鼎绞
  九四章 汪化海辞归徽州
  九五章 饶先真吟谢黄人
  九六章 黄元廪冤膳勒碑
  九七章 曾豫润又遭反坐
  九八章 黄盈甫(俸字盈甫)痛哭前人
  九九章 黄族人聚祖堂
  一百章 钟县主朱示断案
 

 

  忆自成童舞象之年,侧闻祖父道及先世冤事,不胜叹息痛恨於其间,时予固莫识为何代何人何冤也,已而弱冠,负笈县城龙门师下,有前辈戚谊王翁,顾予曰:贵族先世有辨冤录一卷,子见之乎?予曰未也,因询之,略识大概,欲一寻其原委,顾以前三十年,从师肄业,后又训徒糊口,有志未逮,迄乾隆十年冬,纂谱祖祠,得知冤事较详,而原委究未尽悉也,耿耿於怀,又有年矣!今秋8月,之晓儿手执书二本,曰,说冤录也,问来自何家,则房侄之培缮写成帙,付予索序,嗟乎!予有志未逮者,房侄竟费心劳思若是,抑何符予素志也,爰展卷阅之再三,乃知冤所由起,与所由明,十房曾祖元玉公之自序备矣!且崇祯间,县主李公学旻,何公启图孙公光祚并本邑王总宪道直公,均赐弁言,靡不大声疾呼,以白冤而警世,又何烦予之鄙陋赘,所不敢没者,当莫大之祸,枉屈一族,拖累多人,倘非孝友成性,智力迈众,如九辟之元玉公、鹗公、童鸟公,元龙公、汉公、注公、元谟公,元庠公、元教公,当死不惧。五徒之涛公,蛟公、元佐公、元圣公、鹢公,甘死不辞。替父之元美公、元瓒公、瀛公、俸公、士卿公。替叔之汴公,替兄之元凤公,受刑不惧,更如堂公、濂公、葵公,累毙不悔。主伸毒膳两冤之元廪公,高识雄才,卓立不惑,拼命救难之元觉公、元统公、元仪公、济公、荛公、鸾公、阙公、浓公、沂公等,争先恐后,同心不贰,既异姓医生之汪化海,忠肝义胆,百折不回,安能历十余年之患难如一日,卒脱其祸,而扬眉吐气,亲睹仇党之曾采、曾鼎、许上进、杨教官等,依律反坐也哉!天理昭彰,惠吉惩凶,有固然矣!厥后,族伯叔祖父念盈甫公痛哭先人,有莫忘祖宗一言,竭力建祠,奉祀春秋,祭费皆自湖办,盖生前受湖之害,没后享湖这祭,理也。如惜费杀祭,通族以不孝惩,祖训炳炳,百代敬遵。房侄本仁孝之至意,取前人手泽,分条汇编,务徵事实,不计工拙,令予自成童迄今,古稀有三,所抱恨先世枉事,原委未悉者,一旦豁然心目,房侄岂不大有功於祖若宗也哉!虽则数奇不遇,引为毕世之恨。而读书自娱,立品自重,侄亦堪不朽於后,视彼谬博一衿,机巧为能,造谤横逆为事,而毫无尊祖敬宗之念,敦伦睦族之心者,其为人贤不肖何如也。吾愿族之人,当如水木兴思,共期先人之箕裘,不坠於奕冀,朴者殚力农桑,秀者苦志诗书,是则予之愿也夫,亦房侄之愿也夫,更祖若宗之愿也夫。
  清乾隆三十年岁次乙酉孟秋月黄瑭待铨氏跋

 

 

  九辟五徒之冤,予族明季一奇冤也,予出五徒中蛟公支裔,代父之元美公,予高祖也,予自束发受读,每览伯曾祖藩公手集辨冤录一书,未尝不掩卷流涕,如见我祖挫骨磨髓之状,不能为心之甚也。一日,房兄之培顾谓予曰:吾家辨冤遗录,载先世艰苦,及诸大人先生弁言,其事至详备矣!但令逐节分疏,联络贯串,俾观者无论读书浅深,靡不豁然心目,则更完善矣!予曰:缵承修明,子孙之於祖考,极不能忘者也,顾非如兄手笔莫克为。越二三年,编成示予,予展卷累日,以事之首尾,为书之起止,其中纵横离合,千态万状,一准当日实迹,而条分缕晰之,初非妄入己意,添出许多枝叶,此固近古以来,天地构此非常之变,以彰吾祖宗非常之局,干成一家莫大之仁孝,贻我后嗣子孙,世世引之勿替,而待吾培兄尽情发挥出之者也。呜呼!岂不盛哉!若夫水木兴思,不忘本始,凡为人后者,孰则无之,而况遭此奇变也欤!予故推其事之所由然,而识数语於简末云。
  清乾隆三十年乙酉仲秋月黄之显敬跋

 

 

  说冤录者,吾族明季一公案也,若波公恐前代辨冤录久而残阙失真,爰取先世艰难辛苦,孝友性成等事,抚时感怀,汇而衍之,为家乘补编,公之至性至情,流露笔墨者,於此可见一斑。王嘉拾遗记,张华博物志,昔人谓繁芜可芟,奚若斯之据事直书,信以传信也哉,若夫天理之昭彰,王法之平允,惠吉惩凶,报复不爽,览是集者自得之。吾不赘,后之子孙,什是集而梓之,尊祖敬宗之心,可以油然生矣!
  清乾隆三十年乙酉仲秋月黄祖冲敬跋

 

 

  窃闻之古语:恶人害贤,犹仰天而唾,唾不至天,还从己堕,逆风扬尘,尘不至彼,还坌己身。盖言恶於善之不能相害也。今阅吾族前明辨冤录一节,所谓仰天之唾,逆风之尘,诚可信矣!阅魏抚白按两院之批驳明察,暨诸贤有司之覆审,并李公、何公、孙公,吾邑总宪王公之弁言,所谓彰善瘅恶,三代之直道而行,仰又可敬矣!览此者,虽未必如古史通鉴,可以镜治乱兴败,而曲直是非,冤人自冤,其亦劝世觉俗之明训也乎!予念七世祖念樵公,几同一姓昆季叔侄,罹冤罪中,幸而冤明罪反,实录尚存,卒读之下,安能忘情,族叔之培重纂而说之,其文直,其事赅,其发愤感激而为是书也,亦犹之古语所云焉耳。
  清乾隆三十年乙酉季秋月黄祖翘敬跋